各学院(部):
我校自2014年12月开始执行《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行发固资字〔2014〕2号)和《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校行发固资字〔2014〕3号)等文件以来,全校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实施统一校级平台网络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考核、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和所有开放共享测试经费统一通过平台进行管理。
经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2014年12月以前发放的“湖南师大大型仪器设备测试券”即日起停止使用。请持有测试券教师尽快清理好测试券,写好测试券情况说明,经学院(部)科研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同测试券一起交我处210办公室。测试券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徐老师 88872378
固定资产管理处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