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仪器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的通知
2020-02-27

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提高申购论证工作效率,避免重复购置,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开放共享,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对大型仪器设备建设的需要,经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学校开展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须由二级单位集中申报,不接受其下属机构或个人申报,原则上每年度集中申报一次。
        2、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凡是学院教学科研机构、课题组、个人(含拟引进人才)2020年度有购置需求的大型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都须经学院汇总后纳入本次集中申购论证。
        3、各二级单位须对集中申报的材料严格把关,须根据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学科发展的客观需要,结合实验场地、人员配备、现有设备等客观条件,认真组织本单位专家进行论证。
        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集中评审论证,对如下情况将从严把关:(1)可通过购买测试、化验或加工等服务代替购置新设备的;(2)学校已有同类大型仪器且年使用机时较低的;(3)机主管理的大型仪器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5、学校公示评审论证结果,反馈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各二级单位对已经通过学校评审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完善购置申请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签署开放共享承诺书,同时通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业务平台上报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计划,具体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6、工作联系:徐老师,0731-88872190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0年3月31日前上报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2)。其中纸质版(一式一份,要求附二级单位论证专家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857898270@qq.com。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申报书
        2、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度集中申购大型仪器设备信息汇总表

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